一、办事程序
1、申请:各部门、各单位领取“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审批申请表”,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。 2、受理:申请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。 3、审查: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。 4、决定:根据审查结果,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