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职责:
负责与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、地方地震工作管理处和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的工作相衔接,震害预测预防、地震知识科普宣传、群测群防和指导县区的防震减灾工作等。
(1)、防震减灾立法体系的建设。 用法规条例来规范政府、社会和个人在面临和发生地震灾害时的行为,避免各种失误,从而减轻地震灾害。
(2)、建筑物的抗震设防。 根据不同地区地震活动的特点和社会经济状况,在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基础上,对建筑物,特别是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抗震设防,保证施工质量。
(3)、震害预测工作。 事先对可能引起地震灾害的种类、性质、程度等作出预测,对可能造成严重破坏的建筑物或设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,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。
(4)、群众性防需减灾知识宣传工作。提高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,地震发生时可以帮助减少人员伤亡、减少经济损失,推动防震减灾工作,平时也有利于社会稳定,防止地震谣传。 |